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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8日,貴州安順,上午10點30分許,省交警總隊高速支隊兩警官駕車巡邏到滬昆高速貴陽至安順1898公里處時,發現一輛白色越野車由貴陽往安順方向高速行駛,而越野車前擋風玻璃與引擎蓋上竟趴有一男子(圖)。兩名警官立即駕車追趕,並拉響警笛喊話示意司機停車,但越野車卻繼續一路向前狂奔。
  民警駕駛警車以每小時140公里的車速追趕,到達平壩收費站時才將越野車攔下。經高速交警詢問駕駛人得知,駕駛人名叫陸某某,他稱趴到其車頂上的男子叫陳某某。經初步調查,兩人因債務問題,當天上午在清鎮市發生糾紛,陳某某攔住陸某某的越野車不讓其駕車離開,而陸某某不顧其安全強行開車,陳某某被陸某某開車撞擊時,迅速爬到陸某某駕駛的越野車前引擎蓋上,陸某某就一直駕駛越野車從清鎮市上滬昆高速快速駛往安順方向。
  據陳某某介紹,當時自己被陸某某駕駛的越野車頂著在高速公路上以超高速度狂飆了30公里,如果沒有遇到高速交警,自己隨時有被甩落的危險,幸得高速交警及時發現併成功救其一命。據省交警總隊高速支隊二大隊三中隊民警介紹,幾十年來,他們隊的高速交警從未遇到如此駕車頂著人在車上快速狂飆幾十公里的情況。當日,高速交警已將此案移交當地轄區派出所處理。
  晨報綜合消息  (原標題:男子車頂債主狂飆3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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